師資培育公費生乙案培育方式,以113學年度為例,入學就讀國立臺南大學教育系、幼兒教育系、特教系之大一生,即具備師資生資格,可參與114學年度乙案公費生甄選。就讀國立臺南大學師資並行系(體育學系、國語文學系、應用數學系、音樂學系、視覺藝術與設計學系、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之大一生,需參與大學校內師資生甄選,錄取後大二成為師資生,可參與115學年度公費生甄選。
每年乙案公費生甄選名額將視需求並經教育部核定後另行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預計為每年度9月)。經錄取為乙案師資公費生,畢業後履行服務義務學校,以本縣二、三級離島學校為原則,如該離島未設校或無缺額,則分發同一行政區(鄉市)學校,或由本府分發其他二、三級離島學校;服務年限依相關規定辦理(現行規定至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