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全民健康保險「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的長期用藥處方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有效期間為自醫師開給處方日起3個月內有效,「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得分次調劑領藥,每次調劑按病情需要,一次得給予30日以內的用藥量,且每次給藥28天以上時,可以免藥品部分負擔。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39條規定,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領藥者,須俟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7日內,始得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下一個月的藥品。
過年期間,為避免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春節期間用藥中斷,三總澎湖分院依照「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的規定,提醒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可到院提前領藥,避免中斷用藥造成身體不適,讓每位鄉親都能安心過好年。另外,考量近期國內流行性感冒肆虐,大年初一至初三(1月29日至31日),加開傳染病特別門診(上、下午診),以照護澎湖鄉親,如有不適可隨時到院就醫,感謝您的配合,敬祝春節平安快樂,三總澎湖分院關心您的健康。
▲三總澎湖分院提醒慢性病患提前領藥好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