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每年只須於各稅開徵前2個月(使用牌照稅為1月31日、房屋稅為2月底、地價稅為8月31日前)使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申辦委託轉帳代繳稅款,不必負擔手續費,申請一次一勞永逸,請善加利用。
稅務局提醒尚未辦理約定轉帳納稅的民眾可至金融機構及稅務局辦理,或利用定期開徵之繳款書所附「委託轉帳代繳各項稅款約定書」廣告回執聯,填妥資料寄回(免貼郵票),稅務局即予辦理;亦可採線上申辦: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點選線上服務/線上申辦亦可辦理。
民眾若尚有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