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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會閉幕 通過縣府議會提案

【記者鄭家瑜報導】澎湖縣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第一案2讀修正如下:

第一案:為114年度澎湖縣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主計處)
議會決議:1. 行政處縣政宣導編列數200萬、核列100萬,2. 行政處多元媒介宣導編列數140.3萬、核列70萬,3. 行政處為民服務業務、因公招待、雜支及禮品等編列數400萬、核列200萬,4. 行政處公務協調接待經費編列數30萬、核列15萬,5. 民政處姊妹縣市、友誼縣市互訪及締結經費編列數96萬、核列48萬,6. 民政處赴大陸地區參加會議及考察編列數200萬、核列20萬,7. 民政處出席國際會議及組團出國考察編列數300萬、核列30萬,8. 行政處澎湖縣政府聯合辦公大樓興建計畫服務費編列數600萬全數刪除,9. 建設處青灣仙人掌公園整建興建營運移轉案法院強制執行款項編列數3797萬餘元全數刪除,10. 建設處補助工策會相關經費編列數361萬餘元、凍結績效獎金14萬餘元,11. 旅遊處2018世界最美麗海灣全球行銷計畫,國際嘉年華計畫,國際非政府組織年會計畫及獎勵參與計畫經費(沖銷) 編列數1972萬餘元全數刪除,12. 衛生局專任個案管理員編列數75萬餘元全數刪除,13. 主計處第一預備金編列數1500萬、核列500萬,14. 主計處第二預備金編列數4700萬、核列1500萬,15. 環保局運用黑水虻處理本縣廚餘所需費用編列1120萬及所需設備編列數406萬,兩筆經費向中央爭取後再議,其他全數凍結,16其他照原到數通過。

第二案:擬修正「澎湖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請審議。(稅務局)
 
第三案:墊付本府辦理「中興國小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及「馬公國小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因施工期間營建物價上漲,原編列總工程費不足支應物價調整款及因此衍伸之間接工程費等相關費用,經費縣籌款:9,452萬5,000元。(建設處)
議會決議:中興國小及馬公國小停車場物調經費,依建設處說明資料,同意墊付實際物調費7550萬元。

第四案:墊付本府辦理「增聘地下停車場管理員(含組長)及清潔人員共5名以維護地下停車場管理及清潔」案,經費縣籌款:233萬5,953元。(建設處)

第五案:墊付教育部補助本府辦理「公立中小學校園環境安全改善工程」(第二梯次)案,經費中央補助款:2,293萬599元、縣籌款:1,582萬9,132元。(教育處)

第六案:墊付內政部補助本府辦理「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2.0」案,經費中央補助款:3,171萬元、縣配合款:283萬元。(工務處)

第七案:墊付交通部航港局補助本府辦理「岐頭漁港交通船碼頭與旅運服務設施改善工程」案,經費中央補助款:124萬8,000元、縣配合款:13萬9,000元。(工務處)

第八案:墊付交通部航港局補助本府辦理「澎湖縣重光漁港開發內海藍色公路航線可行性評估」案,經費中央補助款:162萬元、縣配合款:18萬元、縣籌款:10萬元。(旅遊處)

第九案:墊付113年度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113-澎湖縣往返臺灣本島海運交通基本航次補貼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121萬5,000元、縣配合款:13萬5,000元。(旅遊處)

第十案:墊付衛生福利部補助本府辦理「113年度獎助辦理長照2.0整合型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3,320萬1,000元、縣配合款:82萬2,783元。(社會處)

第十一案:墊付本府補助「澎湖縣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虧損費用」案,經費縣籌款:170萬元。(農漁局)

第十二案:墊付文化部補助本府辦理「113年澎湖縣地方藝文場館及文化資產多元活化計畫-奈良美智與澎湖開拓館:藝術與歷史的交會」案,經費中央補助款:300萬元。(文化局)

第十三案:墊付文化部補助本府辦理「113年澎湖縣地方藝文場館及文化資產多元活化計畫-澎湖縣湖西鄉公所表演廳及文化藝廊維運設施設備再造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200萬元。(文化局)

第十四案:墊付補助望安鄉公所辦理「113年度澎湖縣望安鄉客貨運專案計畫」案,經費縣籌款:204萬4,000元。(旅遊處)

議員提案:
第一案:許育愷提案有關沙港村138-5號至沙港印象民宿澎11號線鄉道水溝老舊一案,建請重新整修以維排水功能。

第二案:許育愷提案建請更改燈頭以利行人行車道路安全。

第三案:許國政提案建請維護修繕本縣馬公市風櫃里風櫃洞西側通往風櫃西漁港的道路案。

第四案:陳佩真提案建議修復將軍堤防龜裂跟入口處消波塊掉入航道,影響船隻進出安全案。

第五案:陳佩真提案建議修復花嶼花港口入口處,以維人民生命財產案。

第六案:蔡清續提案建請縣府協助改善湖西村122-1號宅至107-1號宅間村里道路兩側老舊圍牆,將其重新粉刷彩繪,以提升居民居住品質及村容美觀。

第七案:吳政杰提案建請縣府整建環保局聯結大城北道路路況及路燈,並與鄉公所協商管理維護權責,以利居民住家使用之便利與安全。

第八案:吳政杰提案建請縣府盡速修建沙港頂社沙中漁港碼頭航道導航燈。

第九案:吳政杰提案建請縣府修護沙港村曾氏家廟前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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