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要求他下車時,就聞到車內有異常煙味,並在車內查獲電子菸1支,以及使用完畢的菸彈,將他帶回製作筆錄。在江男車中發現的菸彈內菸油,經初步檢驗卡西酮呈陽性反應,涉嫌吸食含卡西酮電子煙後開車,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吸食毒品不能安全駕駛罪,偵詢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依托咪酯類毒品(俗稱喪屍菸彈)已列為第2級毒品,施用後將導致神情恍惚、動作遲緩,無法安全駕車,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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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2月 05, 2024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