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旅館業管理規則第18-1條及民宿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業者,刊登之住宿廣告,應載明旅館業或民宿登記證編號。縣府近期發現部分訂房網站上的旅宿廣告,有未載明旅宿業登記證編號、刊登之旅宿業登記證證號樣式錯誤、旅宿業登記證編號揭露位置不明顯等各種錯誤樣態,致消費者無法辨識合法旅宿業者,保障其住宿安全。
縣府強調,為利消費者能有效區別訂房網站合法非法旅宿業,請旅宿業者於訂房網站刊登廣告時,應於廣告刊登首頁之主要資訊區明顯處,揭露旅宿業登記編號,或於廣告刊登首頁之主視覺照片區,上傳包含旅宿業登記證編號之照片,這不僅方便消費者清楚辨識,更是保護消費者的重要措施。透過資訊透明化,消費者能快速辨識合法旅宿業者,降低因非法旅宿廣告混淆所帶來的風險。
澎湖縣政府呼籲本縣旅宿業者除需遵守上述資訊揭露規定外,也須建立更完善的服務流程與品質標準,為消費者提供安全且舒適的住宿體驗。同時也提醒消費者,選擇住宿時,確認業者是否提供合法的登記證號碼,讓自己的旅行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