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地方以安全返鄉之路為由,向中央爭取補助。由交通部出資8500萬元,建造這艘望安之星新船,方便望安民眾往返馬公。
去年二月,新船風風光光,熱熱烈烈舉辦首航典禮,高官民代搭船航向望安。從此,望安之星這艘高價打造的新船,再也沒有營運過。一直閒置在港內,淪為一次性的作秀船隻。
後來大家才明白,原來每個離島,都有望安鄉公所委由民間經營的船隻營運。望安之星原本新建作為離島交通之用,結果卻被冷凍起來,當成廢物閒置在港內。
新船建造好了卻不使用,其實道理很簡單,唯恐一旦投入營運,勢必影響到民間業者的既得利益,於是變放著擺爛。
最近,縣府指派洪棟霖代理鄉長,望安之星才被上架檢修,希望還能夠使用,重新投入營運。
既然長久以來,望安鄉公所都委由民間業者經營對外交通,那何來給鄉民一條安全返鄉之路的理由?極力向交通部爭取經費,打造全新的望安之星,這根本是自相矛盾。
中央政府很有錢,一年總預算三兆多元固然沒錯,撥給離島建造新船不到一億元,並不算多,但總不能平白浪費民脂民膏,將新船當廢船,閒置港內不用。
鄉公所也是政府的一員,選首長希望為戮力從公、鞠躬盡瘁,而不是擺爛。反之,望安之星的下場,不就是反映出某種程度的謬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