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周柏雅處長表示,長期以來「澎湖縣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都是臨櫃申請,或是由各公所協助民眾代為申辦,但有鑑於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有時不便親自申請,或因天候不佳等各種外在因素影響申請權益,社會處積極與行政處向中央提出申請,終於兩個線上申辦平台都在12月6日同步正式上線,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社會處提醒,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條件,身心障礙者必需要先符合「行動不便」資格,駕駛需為本人或是二親等內親屬,如果鴐駛人不是身心障礙者本人,是親屬開車外出必須要搭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才可以停放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喔!也請民眾不要因為方便就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讓有需求的民眾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