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籲請經營民宿業者,倘若於公用區或客房內附設兼具伴唱設備功能之機台供住客使用,應於開業前辦理娛樂稅登記及代徵娛樂稅手續,以免遭查獲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並追繳其漏稅額。
民眾若有任何疑義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利用稅務局0800-692000免費電話或06-9279151分機26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Home 時事新聞 民宿業者於公用區或客房內附設兼具伴唱設備功能之機台 應課徵娛樂稅
星期一, 12月 09, 2024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