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要點適用於所有污水下水道工程區域,民眾建築物如有雨、污水管混流須改管、廢除化糞池、公寓大廈污水處理設施改為污水坑及配合接管施作空間不足等自拆或自行改善行為,皆可以透過本要點向本府提送補助/獎勵申請,詳請請上網搜尋「澎湖縣配合辦理下水道工程推動獎勵要點」,如有不了解之處亦歡迎民眾來電洽詢(下水道科王先生:06-9278707-314),請大家多多支持污水下水道建設,讓澎湖公共建設能更加完善。
法規連結:https://law.penghu.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GL00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