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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歸戶申請 響應節能減碳永續目標

【本報訊】為響應節能減碳永續目標,推廣多車族申請使用牌照稅歸戶,澎湖縣政府稅務局於寄發本(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時加附歸戶申請輔導通知,在本縣擁有2輛以上應繳使用牌照稅之車主,可填寫申請書申請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申請歸戶,並勾選以紙本郵寄或電子郵件傳送歸戶資料。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歸戶,係針對同一車主就本縣所有車輛進行歸戶,每張繳款書最多歸戶5輛車,舉例說明:陳小姐在本縣有8輛車,歸戶前會收到8張繳款書,歸戶後只會收到2張繳款書,申請後每年都可適用,不必年年提出申請,且未來在本縣新增的車輛,會自動納入歸戶;車輛停駛、報廢或車籍地址移轉至外縣市,亦會自動終止該車歸戶。

稅務局提醒,申請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歸戶,須於使用牌照稅開徵2個月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自次期適用;亦即114年自用車使用牌照稅4月開徵要在114年1月31日前申請,當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才會以歸戶方式寄發。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服務電話(06)9279151轉255或256,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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