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育德表示,新的兩個停車場共有863個停車位,在建設處新訂定的「澎湖縣地下停車場汽車停車月票登記及抽籤管理規範」中規定每位車主至多登記一部車輛,而現時在縣府、中正及文光停車場登記候補的總數量約900輛,蘇育德強調如果依此規範,扣除掉租賃車與重複登記者,應可全數消化。
蘇育德在議會中詢問建設處,假使車主已在現有三場租有車位者,可否再登記新的馬小、中興停車位?並無得到確切的答覆。
他認為,依照該管理規範的精神,應排除現在已租到地下停車位者,除非車主放棄現有承租權,才能參與抽籤,維護民眾利並符合公平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