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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緩衝期將屆 請盡速投保掛牌最安心

【記者張小瑜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開始掛牌並投保強制險納管,並將於113年11月30日起全面領牌(緩衝期結束),逾期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處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另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務必戴安全帽、駕駛人須年滿14歲、最高限速25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擅自改裝、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等,請車主務必多加留意,以免違規受罰!

澎湖監理站王站長文強表示,為維護行車秩序及用路人行車安全,本站將持續不定期、不定點,會同警方針對未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加強違規稽查,另本站亦就高齡及外籍移工需求不定期安排下鄉辦理,如有需求請再洽本站,為了您自身的權益及保障,請車主儘速完成掛牌,保障權益,有關詳細資訊可上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查詢(https://www.mvdis.gov.tw/m3-emv-car/car/electricBicycles/eBicyclesDoc#gsc.tab=0)。



△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緩衝期將屆 請盡速投保掛牌最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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