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財政處進一步表示,電子產權憑證類似電子形式的權狀資料,對於原需提出紙本權狀之場合,得出示該資料替代,降低權狀遭掉包或遺失風險,並避免遭不肖人士利用。本系統操作方式簡便,由不動產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APP驗證登入,選擇不動產標的即可產製、下載電子產權憑證(效期3天,逾期可重新產製),再提供予有查驗需求者,直接掃描QRcode或至系統查驗專區輸入驗證碼,快速查驗其有效性。
另為配合數位發展部推動「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政策,近期將於該平台新增「電子產權憑證」(含土地所有權狀、建物所有權狀、他項權利證明書)資料集,經本人身分驗證及線上自主同意後,透過MyData平臺下載取得該個人化資料,並可單次將該資料提供其他政府機關或信賴之人員使用,歡迎多加利用。洽詢電話:(06)9274400轉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