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自動輪播廣告(右)橫式1欄
熱門文章

自動輪播廣告(下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2欄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申請期限2年延長為4年

【本報訊】「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5 條條文修正案本(113)年8月7日業經總統公布,宗教團體就111年6月10日條例施行生效前,以自有資金購買、受贈、依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足認為宗教團體所有之不動產,可於該條例施行之日起4年內,向本府申請權利歸屬審認。

縣政府民政處表示,該條例申請期間原為2年,本(8)月7日中旬修正法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將原於今年6月9日截止之申請期限,再予延長2年。該條例申請期限現已延長至115年6月10日前,若宗教團體有該條例所載可證明為其所有者,請備妥有關文件,並於前述期間內向本府提出申請。


隱私權保護政策  新聞授權規範
Copyright © 澎湖日報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澎湖日報 & 瑋瑜有限公司
& OddT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