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監理站提醒民眾租車時請務必簽訂租車契約,並確認行車執照上註記為「租賃」小客車或「租賃」小客貨車而非「自用」車種,另外亦可從車牌判斷,合法的租賃車新式車牌開頭為R,如RAG-****;舊式車牌則在車號中會顯示2碼一樣的英文或數字,如****-MM、****-99等,如果行照上為自用車或車牌不符合前述規則,切勿承租,以維護自身權益。
搭乘計程車請務必注意駕駛是否有出示執業登記證,並依規定跳表收費,不得拒載短程、繞道行駛或任意加價收費,為免收費爭議,請乘客於下車時記得索取收據,以保障自己權益。
澎湖監理站王站長文強表示因應旅遊季,本站將持續致力維護運輸業安全及民眾行車安全,依規定排班監警聯稽加強取締不法業者,維護合法業者權益;如經查證未依規定申請核准經營運輸業,將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吊扣4個月至1年。另也提醒民眾切勿無照駕駛,酒後不開車,注意身體狀況,勿疲勞駕駛,小心中暑,澎湖監理站關心您。
△旅遊旺季出行,選擇合法運輸業車輛最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