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局表示,依規定8月1日開始禁捕及禁售抱卵母蟹,惟漁業署考量漁民於7月31日捕獲之抱卵母蟹回港後隔日將無法販售,爰漁業署規劃7月31日於第三漁港魚市場辦理「113年抱卵母蟹培育、放流暨科學研究」活動,透過向漁民收購抱卵母蟹,來進行科學標識後放流,除讓母蟹在海洋懷抱中繁衍生息,藉由標識再捕獲資訊之蒐集,同時瞭解蟳蟹漁業資源洄游動態,建立產、官、學共同合作機制,讓蟳蟹漁業資源永續利用,敬邀漁民朋友共襄盛舉。相關問題可逕撥06-9262620分機1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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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公告8/1- 12/3禁止捕撈及販售抱卵母蟹及「蟳蟹腹甲不離身」規定
星期日, 7月 28, 2024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
農漁局表示,依規定8月1日開始禁捕及禁售抱卵母蟹,惟漁業署考量漁民於7月31日捕獲之抱卵母蟹回港後隔日將無法販售,爰漁業署規劃7月31日於第三漁港魚市場辦理「113年抱卵母蟹培育、放流暨科學研究」活動,透過向漁民收購抱卵母蟹,來進行科學標識後放流,除讓母蟹在海洋懷抱中繁衍生息,藉由標識再捕獲資訊之蒐集,同時瞭解蟳蟹漁業資源洄游動態,建立產、官、學共同合作機制,讓蟳蟹漁業資源永續利用,敬邀漁民朋友共襄盛舉。相關問題可逕撥06-9262620分機1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