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主要是透過媒合各領域專業的福利團體來推動服務,合作模式除採取補助方式外,更運用政府採購法來保障雙方權益。社會福利採購便是依照工程會及衛福部所發布「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及「社會福利服務採購契約範本」來辦理,日昨特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陳仲祐專門委員、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江琴音科長蒞臨說明相關運用方式及注意事項,也邀請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李宜龍社工員對於採購實務運作上做分享,讓同仁不僅對於法規層面的認知提升,更透過實務運作經驗強化知識的連結。
社會處周處長柏雅表示,為提升本府相關業務同仁專業職能,避免同仁因為不熟稔採購法內容,產生僵化的行政作業方式,進而造成機關與受委推單位間的履約爭議,耗費過多人、物力在解決彼此的誤會影響服務成效,於是邀請中央及其他縣市的長官來本縣分享,強化同仁於行政法規上的知能,並結合所學的社會福利服務專業,將兩者併同落實到日常的服務上,促進社福之永續發展,維護鄉親福祉及權益。
△社會福利採購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