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進一步說明,依觀光署111年發布「交通部指定觀光產業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非公務機關保有消費者個人資料達8,000筆者,應依本辦法規定,規劃、訂定、修正與執行消費者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同條第4項「前三項消費者個人資料筆數,以非公務機關累計所保有之消費者個人資料為計算基準;其未達8,000筆之事實,應由非公務機關證明之」,是以旅宿業保有個資筆數未達8,000筆者,尚無須制訂定安全維護計畫。另為明確旅宿業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之對象,交通部觀光署函文各縣市政府依一般旅館平均住用率約45%為基準,以半年個資可達8,000筆以上推估,原則客房達100間(含)以上旅宿業應依前揭規定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並可作為辦理旅宿業個資事前「行政檢查」對象之參考並作為執行個資行政檢查之參考依據。澎湖縣政府已制定「澎湖縣政府實施旅宿業個人資料安全聯合查核計畫」至旅遊處網站/公佈欄/旅宿專區搜尋關鍵字查詢(https://www.penghu.gov.tw/tourism/home.jsp?id=75act=viewdataserno=202406240032)
而交通部觀光署為落實個人資料保護,亦函請各旅宿公協會轉知會員,請旅宿業者每年至少1次務必確實執行「觀光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自主檢查表」,並逐項檢視,如有檢核未符規定事項,應儘速檢討改善依法辦理。澎湖縣政府表示,觀光署已制定前述「旅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範本)」及「觀光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自主檢查表」,業者如有需要,可至臺灣旅宿網/檔案下載/類別/個資相關法規及表單(https://taiwanstay.net.tw/download-list?category=33keyword=sort=hohf_date)查詢並下載,依自身實際執行情況填寫運用。
澎湖現正為旅遊旺季,旅宿入住人數漸增,澎湖縣政府再次呼籲業者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做好安全維護管理、對受託者盡監督責任,避免個資外洩影響消費者權益。澎湖縣政府112年度旅宿業研習課程亦曾邀請資安專業講師為業者上課,個人資料保護法課程講義均上傳至澎湖縣政府旅遊處網站/公佈欄/旅宿專區,搜尋關鍵字個資法規訓練講義即可下載https://www.penghu.gov.tw/tourism/home.jsp?id=75,旅宿業者可下載詳讀運用,今年起旅遊處為落實中央政策,對業者隨機進行行政檢查,也建議每日住宿旅客資料登記若已超過法規要求之保存期間而無其他保留必要,則予以銷毀並記錄其銷毀細節及過程。保障自己,也維護消費者權益。
澎湖縣政府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