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說明,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2‰,一般用地稅率為10‰~55‰,稅額差距很大,故原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如因繼承移轉後,新所有權人仍符合自用住宅要件者,應於當年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才能在當年繼續適用優惠稅率;若逾期申請,要次年才能適用。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06-9279151分機242~24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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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6月 10, 2024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