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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訂標 學生付錢

澎湖科技大學運動場館對學生收費,被質疑校方大小眼。學校說,使用者付費,收費標準一致。公家的設施,窮學生付錢。大人世界的歪理,令人不敢苟同。

澎科大學生投訴說,學校的運動社團人數,以排球社團最多,有300多人參加。但校方卻獨厚籃球隊,排球社團不被重視。

排球社只有每週下午五點半到晚上九點半,算是社團課程,但一樣要算場地費。其他時間,要額外付費租場地,使得打球的人沒有場地可打。

排球社認為,校方管理高層喜歡打籃球,所以很多福利都在籃球社,因而引發學生反彈。

不過,澎科大表示,場地的工讀生,薪水節節升高,因此規定社團每學期2000元,連師長也要繳費使用。但週六和週日,兩小時場租1400元,校外借用每小時1萬1500元。

無論學生覺得有沒有偏袒那個社團,可是校方不能動不就以使用者付費,支持本身的說法。

持平來說,國立大學的任何建設,以及師長的薪水和終身俸,每分每毫都來自百姓的納稅錢,不是由師長出錢蓋大學。

學生利用學校設施運動,根本沒必要要收取半毛錢,讓學生充分使用,不是很好嗎?至於雇用工讀生,可以改為社團推派學生義務擔任,這樣就沒有收錢與開支的問題。

水電問題,更容易解決。校方以預算經費處理不就罷了。不夠的話,利用外界的捐款付費。而校外的租借提高價錢,也可彌補其他不足。

國家投入建設,大人口口聲聲叫說使用者付費。窮學生想使用運動場館,必須通過大人設下的金錢障礙,這種事情恐怕不太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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