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工儀式由廟方王法師長志民循傳統科儀進行,並由顯濟殿洪主任委員文龍、王榮譽主任委員河搵、顯濟殿執事、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洪局長棟霖、湖西鄉長陳振中、吳政杰議員、湖西代表王經邦、湖西代表陳妍臻、尖山村長王家興、修復工程廠商澎匠營造工程有限公司王負責人素香、監造單位大石建築師事務所張監造主任雅銘、彩繪廠商良文藝文有限公司呂負責人依蓉、各界文化人士以及村民50餘人一同參與開工儀式。
文化局長洪棟霖表示,本次修復工程,經澎湖縣政府向文化部申請補助經費辦理,工程發包經費為新臺幣2,450萬元,由澎匠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承攬,監造及工作報告書由大石建築師事務所負責,門神等彩繪修護由良文藝文有限公司執行,工期為400天。
澎湖縣歷史建築尖山顯濟殿創建於清乾隆46年(1781),係由王維羆公倡首,洪淳鑒公輔之,建廟於坑仔頂;而後,再由洪豁公字丕通倡遷建於現址。
洪棟霖指出,歷史建築尖山顯濟殿集結了當時澎湖四大匠藝的作品,包含大木司傅葉根壯、泥作司傅莊順就、彩繪司傅黃友謙、鑿花司傅黃文欽與黃文豹,建築本體可以說就是一座實體的傳統廟宇營建技術展示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