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復工程,經澎湖縣政府向文化部申請補助經費辦理,工程發包經費為新臺幣2,450萬元,由澎匠營造工有限公司承攬,監造及工作報告書由大石建築師事務所負責,門神等彩繪修護由良文藝文有限公司執行,工期為400天。
澎湖縣歷史建築尖山顯濟殿創建於清乾隆46年(1781),係由王維羆公倡首,洪淳鑒公輔之,建廟於坑仔頂;而後,再由洪豁公字丕通倡遷建於現址。
歷史建築尖山顯濟殿集結了當時澎湖四大匠藝的作品,包含大木司傅葉根壯、泥作司傅莊順就、彩繪司傅黃友謙、鑿花司傅黃文欽與黃文豹,建築本體可以說就是一座實體的傳統廟宇營建技術展示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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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山顯濟殿修復即將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