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為確認當事人的身分及真意,以往在申辦不動產登記時,除了契約書等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已依法公證、認證或地政士簽證,或已檢附當事人印鑑證明等特別條件外,否則登記義務人均需親自前往地政事務所,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核對身分。
配合智慧政府的推動,從109年3月起,內政部特別新增土地登記「線上聲明」的措施,民眾只需線上登錄資訊,即可取代過往登記義務人臨櫃核對身分的不便,也不必再先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
內政部指出,「線上聲明」分為3步驟,首先,當事人須以自然人憑證於指定網站(https://dc.land.moi.gov.tw 數位櫃臺),登錄不動產標的、辦理事項、取得權利人及委託之代理人姓名、聲明期限等相關聲明登記資訊,以表示義務人處分的真意。
其次,由開業地政士或律師等專業代理人,核對當事人身分後,驗證聲明。
最後,再由代理人送件,網路聲明將搭配實體案件,登記機關受理後,會據以確認當事人真意,以兼顧便民與權益保障。
透過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新措施,可幫許多民眾節省寶貴的時間與金錢,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