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曾有民眾將車輛報廢後新購車輛,該車主誤認已接續免稅而未重新辦理,造成權益受損。特別提醒,車輛報廢後新購車輛重新領牌,因免稅車輛已變更,應重新辦理免稅手續。
此外,如車籍已遷出至外縣市,如仍符合免稅資格者,亦請向遷入地所轄稅捐機關申請免稅,以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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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5月 31, 2024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