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機車汽缸總排氣量在150cc以下(含150cc)者,使用牌照稅稅額為0元,所以不會有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氣缸總排氣量151cc以上者,才需要依汽缸排氣量繳納使用牌照稅。民眾常將使用牌照稅與燃料使用費混淆,汽缸總排氣量150cc以下的機車,每年監理機關會在7月份徵收「燃料使用費」,但無需繳納使用牌照稅,民眾沒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不用擔心唷!
另外,屬本縣車籍且已申請離島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車輛,在符合離島免稅條件下,亦不會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哦!若您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服務電話(06)9279151轉255或256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