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說明,已辦理約定轉帳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人,請務必於6月1日零時前預留存款,以便金融機構扣款,另自109年起為落實節能減碳碳,已不再另行寄發轉帳繳納證明,若有需要請向稅務局提出申請,或利用自然人憑證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稅務局電話06-9279151轉251、229、250及226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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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5月 18, 2024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