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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保育法草案」公聽會 澎湖漁民齊聲反對

【記者莊惠惠報導】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推動「海洋保育法」,23日在澎湖區漁會舉辦公聽會。漁會團體與漁民代表皆持反對意見,要求暫緩立法,以免限縮漁民作業海域影響生計;保育團體則表達支持。

海洋保育署「海洋保育法」草案公聽會,由海保署長黃向文說明,與會者包括海保署官員、澎湖縣政府農漁局長陳高樑、澎湖縣政府秘書張豪澤、澎湖區漁會總幹事蔡月嬌、理事長吳良添,海保署有環保團體助陣,縣議員宋昀芝、魏睿宏、蘇陳綉色等民代力挺漁民及漁民代表100餘人。

澎湖區漁會總幹事蔡月嬌指出,近日行政院會通過「海洋保育法」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該法案未經和漁民溝通,限縮漁民作業海域,影響漁民生計。海洋委員會在未和漁民充分溝通,獲得漁民支持前,應暫緩該法之立法,俾利保障漁民生計。縣議員魏睿宏、宋昀芝、陳佩真及蘇陳绣色等堅決反對「海洋保育法」在未獲漁民充分瞭解意前昌然立法。

澎湖區漁會主任顏德福指出,不要先射箭再畫靶地設置保育區,以目前全台劃定有69處海洋保護區,澎湖海域就有10處,其中有3處在海上,還不包括澎湖縣政府所劃定的22處禁漁區,以及未來澎湖南北海域的離岸風電,海域幾乎都劃保育區,剝奪漁民生存權;他說,海保法修得好就是善法,修不好就是惡法。

漁會等團體表示,中央在制定海洋保育法,可朝現有劃定的禁漁區海域來進行棲地復育,就可讓漁源不絕。有漁民表示,海洋資源枯竭,不能歸咎於漁民身上,而是氣候變遷與海洋變化所造成,這有賴政府與民間等各單位共同來維護。

不過,與會的保育團體則支持有海洋有保育,就會有成果,「永遠都有魚抓」。

據了解,「海洋保育法」草案最大的特色,是提供「吹哨者條款」以及「公民訴訟條款」2大途徑,獎勵民眾舉發違法事件,以及得就主管機關疏於執行者,直接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讓全民參與及監督各項相關作為。但漁民焦點集中在海洋庇護區,質疑台灣設立多個保育區,漁業資源卻越來越枯竭,同時只會限制我方漁民作業範圍、漁法,卻對惡鄰中國越界漁船束手無策。








△澎湖區漁會主任顏德福直言,海保法修得好就是善法,修不好就是惡法。(莊惠惠攝)

△漁民登高一呼,呼籲漁民齊聲反對海保法草案。(莊惠惠攝)

△魏睿宏堅決反對「海洋保育法」在未獲漁民充分瞭解同意前冒然立法。(莊惠惠攝)

△「海洋保育法草案」公聽會,澎湖炮聲隆隆。(莊惠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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