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監察委員受理民眾陳情時間及地點為:5月1日09:50-11:20於澎湖縣政府(第1會議室)受理民眾陳情;陳情順序將依登記順位進行,此外,陳情民眾應在事前備妥相關陳訴資料(一式3份)於4月29日下午5時前送至縣府為民服務中心(縣府大樓第1棟東側),俾便受理。
行政處表示,有陳情需要的民眾,即日起請於上班時間洽縣府為民服務中心辦理登記,陳情書可至澎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penghu.gov.tw/民意表達監察委員蒞縣巡察-人民陳情書下載,相關問題歡迎逕洽縣府為民服務中心,電話:06-926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