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先生64歲原居住於望安,領有第七類/中度。礙於面臨重建,無法續住,2月底由望安鄉公所支持至馬公,另由望安七美社福中心接應。
爾後,轉介澎湖縣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協助媒合租屋處,服務期間多次連結租屋訊息提供案主,也多次聯繫家人及友人均未果,因考量需繳納房租及押金,金額過於龐大,無法支應,且目前居住於西瀛旅社(500元/日)又面臨拆遷,社工找上歐中慨議員協助後續。
昨日上午歐中慨議員除先致上慰問金5000元,協助先前尚欠房租費,同時協助媒合西衛大廟後方租屋處。尤於西衛租屋處需墊付房租費19500元,歐中慨協助先幫許先生墊付,並於昨日下午親自協助幫忙搬遷到較舒適的西衛居住環境,讓社工代表許先生相當感謝歐議員的協助,為弱勢族群服務。
據了解,許先生每月領有低收身障生活補助9,485元及低收家庭生活補助6,825元,共計16,310元,每三個月需高雄澎湖往返就醫、支出每月套房出租費用及生活開銷。
△歐中慨協助許男搬居住環境。(莊惠惠攝)
△歐中慨致慰助金5000元給許先生協助欠房租費用。(莊惠惠攝)
△歐中慨致慰助金5000元給許先生協助欠房租費用。(莊惠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