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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澎湖長者、小孩及身心障礙者(含陪 同者1位)搭乘對外海運船舶享3.5折

【記者鄭家瑜報導】為照顧弱勢族群,縣府繼辦理設籍本縣65歲以上老人、未滿12歲兒童及身心障礙者(及陪同者1人)搭乘航空器享3.5折票價優惠,將擴及適用於對外海運固定航線,於各通路或臨櫃購票、搭船時出示身心障礙證明、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即可享有票價優惠。

縣府在縣議會的全力支持下,自113年度1月1日起編列補貼預算,讓設籍澎湖的長者、小孩及身心障礙者(含陪同者1位),搭乘國內固定航線之海運航班往返於戶籍地與台灣本島之間者(含高雄往返七美/望安航線),比照目前已實施之空運優惠,享有3.5折票價。

旅遊處表示,縣府持續向各海運航商辦理簽約程序,凡符合補助資格者,於各通路、官網或港口臨櫃購票、搭船時出示身心障礙證明、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即可享有票價優惠,以落實縣府施政美意。

旅遊處指出,惟航運公司部分尚未完備相關作業流程,或各銷售通路購票未享有優惠,又如持各航商以前年度有效船票,於113年度搭乘,亦視為補貼對象,可於年度內搭船後並攜帶登船證(或購票證明、搭船證明)、身心障礙證明、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及存摺影本等證明文件逕至縣府辦理補貼申請。設籍本縣身心障礙者及其必要陪伴者一人應同時辦理,民眾若有相關疑問,可於上班時間電洽旅遊處06-926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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