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民政處科長楊○祥,服務年資30年,主要工作項目為綜理宗教禮俗業務,期間督辦重大宗教民俗活動之籌劃辦理,積極督辦所屬業務,檢討工作計畫執行情形,謝絕邀宴、餽贈、節省公帑,達成預期目標。
縣府工務處技正蔡○倫,服務年資11年,主要承辦工程及協助綜理科內業務,執行人行道改善案件,因施工範圍涉及民眾財產,積極洽詢該路段民眾取得拆除同意書84份,以維施工中安全性,並爭取中央經費施作將市容整頓。
縣府主計處科員吳○儒,服務年資6年,主要負責審核、帳務、預算保留、案件審查及彙編本縣總預算及綜計表等業務,並兼辦學校會計人員,協助學校完備採購程序及出納事務查核;期間以提高行政效率使受補助對象均能如期請領到補助款,同時也節省本府會計檔案儲存空間及降低會計憑證保存壓力。
馬公市清潔隊隊員辛○祥,服務年資1年,主要辦理垃圾及回收清運,因該員於廢棄家電內拾獲新臺幣10萬元整,立即回報隊部並向東衛派出所報案登錄,繳交拾獲金額,為縣民樹立良好、正面及廉潔之公務形象。
縣府建設處科員王○元,服務年資12年,疫情期間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振興經濟消費禮金、各項專案執行與促參相關業務、招商辦公室成立,依規定辦理採購,確保採購過程公平公正及避免任何廠商可能賄賂或餽贈之情。
本廉潔楷模是由澎湖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所等88個機關提報名單,經縣府政風處初選後,再由縣府秘書長召集審查小組辦理複審選出人員,於簽陳縣長核定後,再予以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廉潔楷模審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