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華泰商業銀行就文康都更13筆土地,於113年1月3日聲請澎湖地方法院對債務人「文康13筆土地更新單元都市更新會」「杰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安杰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楊肇慶等人應支付1億多元的本金、利息及違約金的支付命令。就華泰銀行的支付命令聲請,債務人等提出異議,本聲請案就轉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的民事訴訟案。
澎湖地方法院3月7日裁定,華泰銀行請求清償借款事件的訴訟標的價額為101,106,888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900,547元,原告華泰銀行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華泰商業銀行也對杰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安杰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楊肇慶等人開出的21,960萬元之本票影本,向澎湖地方法院聲請裁定准許本票強制執行。
但澎湖地院認為,這本票未載付款地,而其上記載發票人之地址分別位於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南港區及金門縣,顯見其發票地並非在澎湖地院轄區。澎湖法院於日前裁定,將本件移送於最密切關聯之管轄法院即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中興戲院都更案「文康A」,也稱「文康首席」,是澎湖首宗民間自主都更案,全案攸關加速改造馬公舊城區景觀。歷經4年協調,2020年8月動工,全案佔地536餘坪,興建地下2層、地上14層綜合大樓,工程原本預計112年完工。
△澎湖首宗民間自主發起都更案,進度明顯延宕,又傳落石坍塌,如今傳出聯貸銀行提出民事賠償訴訟。(本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