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會主任委員管碧玲表示,海委會於108年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自預告後,相關環保團體、漁民、產業、原住民、專家學者及國人關注本法的進展及衝擊,提出許多建議,海委會也召開過數十場座談會或公聽會,歷經廣泛且深入的討論與溝通,在各界不同意見中尋求社會最大共識,並經行政院張政務委員景森多次整合行政部門意見,經行政院會於2月15日通過「海洋保育法」草案,已為產官學研及民間多數支持的版本。
管碧玲表示,民間對海保法殷殷期待,企盼此法能讓臺灣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促進海洋保護區管理成效、保育海洋生物多樣性等面向邁進,並與《氣候變遷因應法》、《海洋污染防治法》等法規互相呼應,營造健康的海洋生態環境,兼顧藍色產業的永續經營、共創健康海洋環境及資源永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