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去年十二月發生的案子,澎湖地方法院最近判處三名澎湖人,有期徒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
不過,這件案子有很多令人費解之處。因為,打傷美國軍官的傷害罪,是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被打傷的美國特種戰鬥部隊的三名軍官,如果沒有提出告訴,或是一審辯論終結前撤告的話,三名澎湖鄉親怎麼會被判刑?
依此推測,這三名美國軍官應該有提出告訴才對。但問題是,美國特戰隊軍官派駐台澎地區,應該是偷偷摸摸,不敢聲張才對,怎會為了小傷一樁,公然向警方報案,並主動提告?
其次,三名美國特戰隊軍官,孔武有力,是來指導台軍作戰的戰鬥教官,真的想還擊的話,不要說三名澎湖男子,就是十三名小混混恐怕也不是對手。
既然美國特戰部隊駐澎教官,忍讓而受傷,同時又不願張揚,最後卻又變成告訴的刑案,實在令人不解。
這件美軍與鄉親的鬥毆案,顯示了美軍正式進駐台澎,而且美軍所到之處,酒色完全避免不了。未來案件恐怕會隨著美軍人數的增加而增加,中美台之間政治與軍事的棘手問題才剛要浮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