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演練因應墓地部分腹地廣闊,除了車輛、人員及水線部署外,亦結合空拍機進行公墓巡查及廣播宣導,由分隊長劉明偉操作無人機,無死角即時監控墓地火勢發展,避免火勢擴大燃燒。此外,於轄內3處墓地(赤崁、後寮及講美)設置給水站提供空瓶,可用於澆熄民眾掃墓祭祖遺留下的餘火,預防火災發生。同仁亦利用勤餘時間製作滅火用火把,將廢棄的消防水帶綑綁固定於竹竿上,遇小型公墓或雜草火災,在確定不會延燒後,即改用火把來撲滅殘火,對於火災初期亦可投入救災迅速滅火。
消防局呼籲民眾無論是務農還是祭祖,皆應以「不用火」為原則,才能確保生命財產的保障。若有隨意於露天焚燒雜草、稻草、農作物殘枝、垃圾等情事,消防局將依消防法第十四條規定,遭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同時轉報環保局及相關單位,倘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二條,可依同法第六十七條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如因此行為導致公共危險,更將觸犯刑法第175條,可處1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火災演練出動空拍機陸空監控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