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其他訓練班開課日期及地點如下 :
一、第131-135期:113年7月18、19、28、29、30日;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6號9樓。
二、第136期:113年7月23日;地點: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大賢街160號3樓。
三、第137-138期:113年8月7、8日;地點:雲林縣麥寮鄉中山路119號4樓。 消防局呼籲本縣各瓦斯行,為落實消防法第15條之2規定,強化本縣瓦斯從業人員對液化石油氣安全作業認知,請本縣瓦斯業者注意「安全技術人員合格證照」是否屆期,依據消防法第42條之3第1款規定,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未設置安全技術人員,處罰鍰2萬至10萬元;消防法第42條之4規定,安全技術人員任職期間未定期複訓,處罰鍰3千至1萬5千元。相關開課資訓可洽財團法人台灣液化石油氣分銷事業研究發展基金會,連絡電話(02)27526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