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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澎湖輪運毒案 澎檢起訴2男

【記者鄭家瑜報導】澎湖檢警今年1月查獲利用澎湖輪託運車輛運毒572餘公克案,澎湖地檢署4日偵結,將許姓男子、莊姓男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其中呂姓少年則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澎湖地檢署指出,許姓、莊姓2男與呂姓少年共同基於運輸毒品之犯意聯絡,由許男負責籌備運毒計劃及聯繫上游賣家,莊男則於今年1月4日下午隨船托運許男所有之小客車搭乘澎湖輪至高雄,許男與呂姓少年同日搭機至高雄與莊男會合,一同駕車至新北市林口區某汽車旅館投宿。

許男於1月5日駕車至一不詳地點向不詳之人購得第2級毒品安非他命500餘公克、第3級愷他命約50公克後,與莊男及呂姓少年會合,將安毒1大包藏在汽車內,呂姓少年安非他命2大包、愷他命1包夾藏在身上,駕車前往松山機場,許男與呂男搭機返澎,莊男則駕車至高雄,同搭夜航的澎湖輪返澎。

澎湖檢警1月6日上午向澎湖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前往許男投宿的民宿搜索,扣得2級毒品安非他命572.72公克、毒品咖啡包15包57.43公克、電子磅秤、封口機等證物,並當場逮捕許、莊2人,依法送辦並經法院羈押。

澎湖地檢署經多月偵查,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運輸第二級及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嫌,將許、莊提起公訴。呂姓少年則移送少年法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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