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演練依「消防機關搶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火災指導原則」模擬各項火災搶救作為,分別由轄區現場初期指揮官湖西分隊分隊長江基維及二大大隊長陳永春參酌甲種圖及周邊道路概況,指揮消防車組部署並延伸水線進行周界防護,以防止火勢擴大,在避免感電危害前提下,指派消防人員穿著乾燥之個人防護裝備,進入火場利用乾粉滅火器滅火。若火勢持續擴大,必需射水控制時以水霧方式並距離至少6至10公尺以上之距離進行救火,避免強力水柱直接沖擊造成感電危害搶救人員安全。現場同時也成立「火場指揮中心」,啟動緊急事故指揮機制及執行火場安全管理,以避免臨時危害狀況發生,時刻維護救災人員安全,在現場指揮官指揮調度及各單位消防人車合作搶救應變下,於15時30分順利完成本次演練。
太陽能光電設備之特性為陽光照射就有電流產生,貿然射水搶救易造成消防人員自身感電危險,透過本次演練,不僅提升消防人員整體應變能力,也為未來應對類似光電設備事故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以守護縣民及機場旅客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