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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吵登記雙管齊下 排氣管認證與變更登記

【本報訊】日前環境部與交通部為了有效解決並管理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問題,共同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由環境部訂定「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使用中之車輛如有變更排氣管,應經各地環保局噪音檢驗合格後至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以達到源頭管理目的。

為協助現已改裝未經認證排氣管車輛的車主辦理噪音檢測作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前,車主可至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https://noisecar.moenv.gov.tw/CarSilencer/)進行掛號登錄作業,輸入車主及車輛相關資料後,即可完成預約,待環保局通知後前往檢驗。如順利完成噪音檢測認證合格的車輛,相關資料將傳輸至交通部公路監理機關,車主後續即可前往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2025年起,機車改裝排氣管若未取得監理單位認證登記,可依「道路交通條例」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若噪音檢測不合格,再依「噪音管制罰」處1,800至3,600元罰鍰。且環保局不再受理未上網掛號登錄作業車主辦理噪音檢驗,僅能自費到國家環境研究院認證的6家噪音實驗室檢測,其中北部4家、中部2家。或改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且能對應該機車型式之排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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