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指出,家中有申請核准身心障礙者免稅之車輛,如因身心障礙者往生、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被取消或車輛非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即不符合免稅優惠之規定,將通知車主儘速依規定補稅。
特別提醒,經核准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之民眾,若身心障礙手冊到期,請儘速重新鑑定,符合免稅規定者請檢附重新鑑定之手冊向稅務局申請繼續核准免稅,逾期未補件申請者,將自身心障礙手冊後續鑑定日到期翌日起恢復課稅。車輛如符合離島免稅要件 (1.車籍屬於澎湖縣。2.車輛確實於離島地區使用。3.小客車汽缸總排氣量不超過 2,400CC ),即可攜帶應備證件(行車執照、國民身分證、印章),並將車輛開至稅務局或澎湖監理站駐點櫃檯申辦為離島免稅車,事關您的權益,請儘速辦理。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撥打服務電話(06)9279151轉255或256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