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表示,本次行政院宣布社福津貼給付調整作業,係按112年CPI較108年成長7.34%,進行調高給付金額。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原給付金額3,772元、5,065元、8,836元,調整為4,049元、5,437元、9,485元,並自113年1月1日起生效,其1月未及發放之調增金額差額,將於2月擇期辦理補發。
另自113年起本府配合行政院整合各項社會福利津貼發放時間,原每月固定於25日發放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提早於每月10日發放,以便利民眾規劃及運用於生活所需。
對於此次給付金額調整,民眾如有不清楚之處,可洽詢縣府社會處,電話9274400轉560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