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表示,公私場所應落實「污染者污染付費原則」確實申報,不做惡意規避,若經查獲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加重罰額之外,也會針對不當得利進行追繳;此外,「空氣污染防制費」的追朔期間為5年,在追朔期間若發現申報錯誤或異常的情況,皆可依法追補繳,並請業者們誠實申報誠實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
環保局在此提醒需申報空污費的業者們,務必在申報期間內上網登入申報並至指定代收銀行繳費(如:台灣銀行、土地銀行等銀行),完成相關申報程序,相關申報資料也要準確填寫,如此可避免因填報數值錯誤而再重新更新資料及補繳費用,也可省下您許多寶貴的往返作業時間。
業者若想更進一步了解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方式及相關徵收規定,可以至環境部空污費暨排放量申報整合管理系統(https://air10.moenv.gov.tw/web/)進行查詢,或者可以透過電話洽詢環保局(06-9221778),環保局將會提供最詳盡的申報相關服務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