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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菸味煞風景~為健康加分

【本報訊】秋季來臨是全家大小出遊踏青及增進健康的好時機,卻因旅遊環境受到二手菸危害而煞風景,為讓民眾享有健康無二手菸的優質休閒旅遊環境,配合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衛生福利部重新於112年11月15日公告訂定「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生效,除吸菸區外禁止吸菸之場所。

衛生局局長陳淑娟表示,公眾遊憩之公園綠地列為禁菸範圍,公園綠地:指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開闢或其他配合公共工程興建設置供公眾遊憩之公園、綠地。本縣澎湖南方四島海洋國家公園為東吉嶼、西吉嶼、東嶼坪嶼、西嶼坪嶼,列為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公園,民眾出遊踏青仍要注意公園綠地禁止吸菸,並尊重不吸菸者拒吸二手菸的權利,提升休閒觀光品質。

衛生局局長陳淑娟再次提醒,依菸害防制法第21條規定,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予勸阻;另在場人士亦得予勸阻;違規吸菸者依同法第40條處新臺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戒菸除了靠自己也為了家人健康,請多加利用戒菸專線(0800-636363)、戒菸衛教諮詢、戒菸門診等多元戒菸管道,讓吸菸民眾早日戒菸,迎向無菸健康的生活品質。



△無菸公園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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