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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居民轉診台灣本島 5日內住院仍可免除部分負擔

【記者莊惠惠報導】為減輕離島居民舟車勞頓及就醫經濟負擔問題,衛福部中央健保署同意放寬離島居民持轉診單至本島就醫,於5日內(含門診或急診)轉住院之就醫,仍可依規定減免相關費用,即離島居民轉診至台灣本島,只要在5天內轉收病房住院,均可視為具有轉診資格,對離島居民至台轉診鄉親就醫權益而言,不締為一大福音。

衛福部健保署原規定限離島地區院所轉診至台灣本島當次之門診或急診轉當日住院者方可符合轉診補助資格,然因各大醫院等待病床人數眾多,導致菊島居民多數重大傷病者仍無法獲得當日第一次時間轉診住院機會,原本離島居民轉診身分10%可免部分負擔亦無法使用,導致民眾怨聲載道、耗時傷財,失去轉診補助醫療政策之美意;為因應台灣醫療現況,健保署同意即日起放寬為5日內離島居民持轉診單轉收住院方可免部分醫療負擔之費用。

目前就轉診實務而言,衛生局長陳淑娟指出,離島鄉親轉診至台灣本島各大醫院,即使是重大傷病,也有可能無法在第一時間就有病床,礙於規定,若無法在當天轉診住院,因離島轉診身分可獲得約10%的免部分負擔即喪失資格;而在中央健保署放寬規定後,只要5天內轉收住院,相關費用仍可依相關規定免除部分負擔,此舉將減輕離島鄉親們舟車勞頓的經濟負擔。

有關健保署放寬經離島轉診至台灣本島門急診就醫後,若為同一傷病經醫師專業認定後續須住院治療,且於5日內轉收住院,即免部分負擔,其認定須與轉診同一傷病,並無限制住院科別、未限制其住院之病床類別(參考經轉診後視同轉診之回診條件);上述規定亦不包括病房差額費、膳食費、掛號費、診斷書費或不符適應症之檢查和不在健保給付範圍內之藥品及檢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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