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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性平三法修法重點宣導研習

【本報訊】行政院於本(112)年7月13日通過《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法案名稱改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性平三法」修正草案,同年7月3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13年3月8日將正式施行。澎湖縣政府為讓公務同仁了解性平三法修法之重點,特於本(112)年11月24日辦理「性平三法修法重點宣導」研習,並邀請國立中央警察大學林麗珊教授擔任講師,縣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計有48位公務同仁參加。

林麗珊說,此次修法的目標為以被害人保護為中心,強化「有效」打擊、完備「友善」服務、建立專業「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三大重點分別為:(一)加強加害者的裁罰機制,增訂權勢性騷擾並加重處罰;(二)完備被害人的權益保障;(三)引進民間資源,並建立加害人資料庫。

林麗珊亦指出此次修法未竟之業,包含(一)未將補教體系的老師納入其中。(二)新版《性工法》規定,雇主接獲當事人申訴才有處理性騷調查的義務,若雇主僅「知悉」,而被害人未提出申訴,雇主就沒有相關義務。(三) 10人以下的微型企業員工或顧客無申訴管道,未受保護。(四)未納入「信仰活動」的權勢性騷。(五)因法律上的定義不夠細緻,教師陷入「知情不報」的責任困境,使得不同形式的性騷擾案件在處理上更加棘手。

縣府人事處表示,期望透過此次的宣導研習,讓同仁對性平三法有更深入的了解,學習彼此尊重,減少性騷事件的發生,以落實性別平權。






△課後大合照。

△林麗珊老師。

△上課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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