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東北季風非常強烈,一名女性遊客,因瞬間強風吹襲,騎車自撞路燈,造成脾臟中度撕裂傷。
受傷的女子送醫後,緊急申請醫療直升機後送高雄。由於該女子不是澎湖居民,因此必須部分自費8095元,才能後送台灣。
澎湖駐地醫療直升機,以服務澎湖縣民為主,有設籍在澎湖的鄉親免費,但遊客卻無法獲得這項福利,必須收取8095元費用。
至於不是本國籍民眾,包括漁工和船員,全額負擔十九萬多元。
後送急救這種事,攸關生命與人權的保障與維護。而且,每年直升機開銷的預算,是全體國民的納稅錢,不是每個澎湖鄉親繳交的租機費。
直升機後送緊急醫療,卻用戶籍來區分地域和等級,實在不是很有道理。
澎湖自有稅收沒有幾億元,幾乎所有的預算和補助及福利,都是仰賴台灣中央政府給予,結果人都快沒命了,難道沒繳8095元搭機後送費,就要讓傷患客死異鄉?
人命平等,既要追求每年有一百五十萬名台灣遊客,來澎湖觀光消費,但萬一發生緊急病痛,沒錢的話,又不願讓台灣的同胞搭直升機後送,這實在說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