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所採購之消防衣裝備組皆由國外原廠進口,其規格均以最新國際標準訂製,兼具專業與安全的性能,適用於各種救災(助)任務及環境,可有效保障第一線消防人員執勤安全。依照現行中央規定,消防衣最低使用年限為3年,而火場中之危害物質對於消防衣防護性能,所造成之損害以及因使用次數、保養方式等,皆有造成使用年限縮短的可能性,為了因應未來火災型態趨向複雜與多元化,消防人員執行災害搶救所穿著之個人防護裝備,不但在數量上要充足,規格也需要配合現今科技發展技術,必須提供人員較佳防護之性能,對於超出使用年限(3年)之個人防護裝備,也必須定期清洗和汰換更新,朝向每位消防人員皆擁有兩套消防衣褲為原則,以更完善的裝備來守護鄉親生命財產安全。
陳光復縣長有感消防人員執勤辛勞,對於救災安全更是特別重視,特於明(113)年起,增編消防局採購消防衣裝備預算至新臺幣315萬元(年增205萬元),以全面充實消防人員防護裝備,於執行各項災害搶救勤務時,守護民眾公共安全無後顧之憂,讓縣民更添幸福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