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由楊院長說明國民法官法新制業於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國民法官制度,就是由一群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與法官一起坐在法檯上,共同審判的制度,將民眾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判決更透明、更接地氣。除有特別情形外,一般年滿23歲的國民在澎湖縣內居住4個月以上者,都可能被隨機抽選為國民法官候選人。審判庭乃由「職業法官3人」及「國民法官6人」共同組成,並預留1至4位備位國民法官以防特殊狀況發生。適用該法的案件,包括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及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的案件,但是排除少年及毒品刑事案件。另外國民法官關心之個人資料保護、安心照料、日旅費支給、公假之給予及評議表決等權益事項皆有規定,呼籲大家如有收到候選國民法官通知,一定要踴躍參加選任程序。
隨後,播放司法院所製「國民法官」系列宣導影片,加深民眾的印象。民眾提出多項問題,包括為什麼不採歐美的陪審制,要採取國民法官制度?如果不行國民法官程序可以嗎?國民法官焦慮等心理或精神上壓力怎麼辦?如何篩選出適任的國民法官等,均由楊院長一一回應。
最後,政風單位進行廉政、反賄選及人權兩公約宣導,法律扶助基金會澎湖分會人員並介紹該會服務業務,並進行有獎徵答致贈精美禮品,民眾踴躍搶答,活動在愉悅氣氛中圓滿結束。
△澎湖地院「與民有約」列車至馬公市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