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表示,餐廳附設卡拉 OK 係屬視聽中心之一種,比照 KTV視聽中心方式核課娛樂稅,業者應於開業前辦妥娛樂稅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者,將處新臺幣 15,000元至150,000元或所漏税額5倍至10倍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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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0月 05, 2023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